为满足国际中文教育事业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和高级中文人才,2023年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继续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湘潭大学欢迎各推荐机构,根据《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2023年)》,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湘潭大学学习和进修。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3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一学年研修生
2023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汉语研修方向,要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2.一学期研修生
2023年9月、2024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要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三、申请流程
2023年3月1日起,申请者注册并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http://cis.chinese.cn/account/login)进行申请,同时注册并登录湘潭大学国际学生服务平台(https://xt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进行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操作流程:
1.进入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account/login注册账户并登录;
2.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在线提交;
3.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湘潭大学国际学生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1.登录湘潭大学国际学生服务平台(https://xt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g)注册账户;
2.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除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需要的材料外,还须上传:
(1)《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申请者应严格按照体检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体检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到校报到时须带原件;
(2)《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3.在线提交材料。
四、申请截止日期
1.2023年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2023年5月25日;
2.2024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5日。
五、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六、申请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在读学生提供预毕业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8.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除原件外,还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两页以上的文本、证明等应当加盖骑缝章或者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
七、奖学金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生活费按月发放,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人。
八、其它
1.被录取的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程序入学,具体报到时间及要求以湘潭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准。
2.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3.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4.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5.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九、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处留学生部(107室)
邮编:411105
电话:0086-731- 58293938
电子邮箱:lxsb@xtu.edu.cn
学校主页:https://www.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