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培养一支高水平、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青年教师队伍,提升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根据 《湘潭大学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实施方案》, 结合本校今年实际情况,学校决定选派青年教师以单位公派的名义前往国外(不含港澳台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研修。现将选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现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具备一定的语言交流基础。
二、资助内容
(一)资助期限:10-12个月
(二)资助内容:资助教师出国研修的必要费用,包括签证费、一次往返的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用(含住宿)。其中签证费不超过1000元,国际旅费实报实销, 每月生活费为人民币10000元。
(三)经费来源:资助费用由学校和学院各承担一半,即学校从双一流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承担50%,学院从院内相关经费承担50%。三、选派办法
(一)教师结合自身发展需要,积极与国外高校沟通,在取得邀请函后,制定出国研修交流计划书,向学院提出书面出国申请;
(二)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审核教师个人出国计划书,审批本学院教师个人出国申请,上报国际交流处;
(三)国际交流处汇总名单后提交学校评审小组评审;
(四)评审小组采取专业考核+外语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审考核,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并最后公布资助名单;
(五)教师获得出国资助后,由国际交流处进行行前教育并指导办理出国手续,获批教师需在当年内派出,如无故逾期则取消资助资格。
(六)教师在申请时可同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若两者同时获批,教师需优先选择国家公派留学,校内公派名额则顺延。
(七)申请人需于2024年8月20日17:30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已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版)至国际交流处校际交流与合作科邮箱xjjl@xtu.edu.cn,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交流处校际交流与合作科。
联系人:汤老师、牟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130
邮箱: xjjl@xtu.edu.cn
附件:1. 提交材料清单
2. 湘潭大学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3. 学院推荐汇总表
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处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