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处职责
国际交流处是学校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订并贯彻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与政策,协调与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
2.负责制定学校涉外管理规章制度;负责重大外事活动、外事接待的策划、实施;
3.负责校级涉外出访来访活动的组织与服务工作;
4.协调学校外事活动,统筹并指导院系单位及行政部门的学术、行政涉外活动;
5.负责学校与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团体、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以及其他校际交流计划及项目的统筹管理;
6.负责外籍语言教师的引进及管理;
7.负责长短期国际学生的招生审批与涉外监督管理;
8.负责国际会议的报批;
9.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含孔子学院)的联络、审核、报批与管理;
10.负责教职工及学生因公出国审批,协助、指导护照和签证办理;
11.负责公派留学项目的宣传、申报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其他涉外事务。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职责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是学校负责港澳台事务的管理职能部门和办事服务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港澳台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校级涉港澳台地区出访来访活动的组织与服务工作;
3.负责重大涉港澳台活动的策划、实施;
4.统筹协调赴港澳台地区的交流计划和项目,推动各学院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学术合作关系,为学院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提供服务;
5.协调港澳台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港澳台师生交流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7.负责教职工及学生因公赴港澳审批、因公赴台报批,协助、指导通行证和签注手续办理;
8.负责涉港澳台会议报批;
9.负责学校其他涉港澳台事务。